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
电梯日益融入我们的生活
但因为各种原因
电梯事故时有发生
案列:
因近期多地发生电梯事故
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按照“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部署
进一步加快推进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
积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电梯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一是对制造单位依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服务职责。对制造单位公开所销售的柱塞式电磁铁型式的杠杆鼓式制动器相应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的拆解保养方法、周期以及免拆解的产品型号等;并指导相关维保单位完成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工作。
二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现场整改。电梯使用单位要组织维保单位重点对曳引驱动电梯(不含杂物电梯)开展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现场整改。特别是对使用6年以上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优先安排鼓式制动器的现场整改,及时化解风险。
三是严格检验技术把关。各地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人员统筹调配,结合定期检验和检测工作,发现存在应列入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范围而未列入、未有效实施拆解保养等问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电梯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未公开相应鼓式制动器维保技术文档、应当更换而未免费提供非导磁的松闸顶杆,以及使用、维保单位未实施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等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申请换证的制造单位未在网站上公开相应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和维保技术文档的,不得申请免评审换证。企业补充相应技术文档后,方可受理换证申请。
二、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乘客困梯情况下及时施救
进一步提升电梯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服务能力。
一是切实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做好人员值班,保证轿厢紧急报警装置等设施完好、通讯畅通,一旦接到电梯困人通知及时安抚被困人员,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发现轿厢报警装置失效、值班电话无人响应等问题的,要依法查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持续扩大应急处置平台覆盖面。按照“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协同应对”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展平台覆盖面和省内联网,保障困梯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最大限度减少困梯乘客伤亡。
三是研究探索智慧救援。结合智慧监管工作试点的推进,在已建立“96333”等电话呼叫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基础上,充分考虑老人儿童的实际需求,将传统人工报警方式向智能报警方式转变,在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无人响应时,直接发送信息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当地应急处置平台,逐步实现电梯智慧救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乘梯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推广维保质量指标,大力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发挥大市场监管优势,强化协同配合,全面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
一是研究建立维保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使用、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指标为基础实施按需维保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查验维保单位履行承诺的实施情况,对未按承诺实施维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重、所维保电梯检验不合格的单位,将其退出按需维保试点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定价的市场机制。试点推行电梯维护保养格式合同范本,引导以维保质量指标为考量基准,确定使用、维保双方责任和义务,鼓励维保单位主动公示电梯维保服务的项目、内容、周期等信息,营造公平、有序、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优质优价的维保市场氛围,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水平提升。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乘梯安全意识
持续加大电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
一是张贴警示标识,引导公众安全乘梯。按照相关规定引发“禁止扒门”“扒门危险”等警示标识,并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在电梯相应位置张贴,提醒乘客“安全乘梯、文明乘梯”,避免违规自救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继续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结合暑期特点,运用多种媒体进行线上安全宣传,开展面向校园、社区、公共场所等线下宣传。同时,总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等单位,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小视频征集活动,组织评选优秀作品,适时向公众展播,请各地积极组织遴选、报送。
会为科技致力于提供智慧电梯综合服务,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依托于梯联网设备,打造信息化智慧电梯SaaS云平台,做到24小时电梯运行状态监测、异常预警、应急救援、智能阻车及电梯综合信息查看等功能,实现对电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做真故障检测,真维保,发掘电梯保险、媒体、大数据等场景价值。
用科技的力量守护乘梯安全